第一百四十八章 04年3月-05年2月(1/6)
玉军接到母亲的来电后,亲自到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他查看了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产品执行标准和检测报告等,听取了销售人员有关产品结构和性能的介绍,还观看了榨油机操作和工作过程的演示,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随即将考察情况告诉了母亲。
彩云觉得赵志良为人可靠,干事扎实,在老油坊干过,对农村榨油市场的需求也看好,于是借给他二万元购买了设备和配套设施。
油坊就设在西晒场仓库内。
榨油机安装后,连续几天都不能正常工作。
玉军得知情况后,随即联系生产企业。
厂家派去的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后,认定设备没问题,是使用不当所致。
玉军这里近期陆续接到来自全国十几个省市的投诉、举报,反映这家企业生产的榨油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案件按分工转质量科办理。
执法人员到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后向他反馈:“该企业实行的是订单制,只有订了合同并交款后,才给用户生产,因此没有可供抽样的成品。”
“成品库你们查了没有?”
“查了,只有一台榨油机,但厂家称该设备是培训演示用的,属非卖品。”
玉军见他俩满脸通红,酒气熏人,说话舌头都不利索了,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一个多月后,还是没查出什么结果。
玉军便将案件转到稽查队,经抽样检验,产品合格。
一天晚上,玉军下班时,发现有个中年男人躺在单位大门外睡觉,便上前询问,得知这就是前期多次来电的投诉人王先生。
他因购买的榨油机存在质量问题,找生产企业协商未果,所以来这里投诉,因身上无钱,只好睡在这里。
玉军自掏腰包,将王先生安排到附近一家旅馆住下。
王先生随即将一封《泣血的遭遇》控诉信递给玉军。
信中将榨油机问题归纳为五个方面:加工能力和出油率不达标,真空过滤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机器工作时向外喷溅油,造成本人腿部和爱人手背被烫伤等。
根据王先生反映的问题,玉军找生产企业调解退货事宜。
但生产企业称投诉人提出的问题,是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磨合、炒籽技术不到位等使用因素造成的,并非产品质量问题,拒绝退货。
王先生失望而归。
不久,玉军接到王先生来信,说他们购买设备的钱都是找亲朋好友借的。
债主们听说他们上当受骗后,便纷纷上门要求还钱。
爱人受刺激跳池塘寻短见,被村民救起;上高中的儿子被迫辍学在家看护母亲。
不得已,他给一位中 央领导的秘书写信,反映他和众多购买该设备的农民朋友们的不幸遭遇,希望领导和质监局能帮他讨回公道。
原来,王先生是这位领导在湖北工作时,个人出资扶植的一位大别山区的贫困农民。
紧接着,中 央领导在王先生的来信上作了重要批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坑农事件,请燕北市迅速查办。
很快,这起案件就转到市质监局,市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并向总局进行了汇报。
执法人员到厂家进行检查,对其生产、销售的榨油机进行了现场抽样。
经国家农机具质检中心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经过近两个月的查办,未查出企业存在质量问题。
也就在此时,市政府和总局分别要求市局每周汇报一次案件办理情况。
又过了一个月,案件仍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市局随即将案件转给天元区质监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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