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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抽屉里的二十五年(2/3)

姓文的律师在旁边补刀,慢条斯理:“另外提醒院方一句,香港宏业贸易行已经向本院表达了合作意向,愿出资三百万买断该项技术——前提是,权属清晰。”

会场里响起一片低低的议论。

三百万,九一年,对一个吃财政饭的院所,是天文数字。

轮到林衍之发言。

老人今天换了身干净的中山装,慢慢走上台,把一个樟木箱子的钥匙,放在讲台上。

“我讲三件事。”

“第一件,六七年,我的课题下马。”他从怀里掏出一份发黄的文件,展开,举起来,“这是院里当年的正式通知——该课题国内无应用对象,予以撤销。

白纸黑字,院里的章。

同志们,一项被单位正式判了死刑的课题,二十五年后,它的职务成果,归谁?”

礼堂里,针落可闻。

“第二件。”老人把十三本工作日记,一本一本,在讲台上摞起来,摞成一堵小墙,“退休五年,十三本日记。

哪一天推翻了第几级,哪一页用了谁家的药剂、谁家的设备,全在里头。

院里要是能说出一分钱的物证,我林衍之今天就把这套工艺拱手相让。”

“第三件——”

老人忽然停了,转身看向台下那位文律师,声音不高,却字字砸地:

“香港宏业,出三百万买我的技术。

我这个卖了一辈子没人要的东西,忽然值三百万了——文律师,我斗胆问一句,宏业的老板,怎么知道我的试验刚刚成功?”

“北京城里,知道我烧杯里那点东西的,不超过十个人。”

“您回去告诉您的委托人——”老人的手指着礼堂门口,“我的技术,卖给国家,一分钱不要,卖给朋友,一块钱就行,卖给他——”

“三百万,不行。

三千万,不行。”

“他出金山,我林衍之,不卖。”

——

论证会不了了之。

院方当场没有结论,散会的时候,院领导握着林衍之的手,连说了三个“从长计议”。

明眼人都知道,“从长计议”的意思就是:这官司,院里不想打了。

三百万的香饽饽摆在眼前都不敢接——因为林衍之最后那番话,把“宏业怎么知道试验成功”这个问题,当众钉在了墙上。

谁接这个钱,谁就得先答这个问题。

当天夜里,炜杰请林衍之老两口在全聚德吃烤鸭。

老人一辈子没进过这种地方,拘谨得筷子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炜杰给他卷了个饼,双手递过去:“林老师,祝贺您。”

“祝贺啥,权属还没定呢。”

“定了。”炜杰笑,“院里不敢接宏业的钱,就只能认您的理。

从长计议——长不了,一个月之内,必出结论,成果归您。”

“后生,”老人卷着烤鸭,忽然说,“等这事了了,我把这套工艺,一块钱,授权给延中。”

“不行。”炜杰摇头,“一块钱,我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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