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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谈判(三)(3/4)

“急什么急,你让张弛他们做,我有事跟你们商量。

燕飞姐,你来说吧!”

冷燕飞点点头,从公文包里掏出谈判要点,开始说明:“目前的谈判还在通道费里纠缠,我和胡总判断,通道费不是他们的重点,胡总主动提出一个对赌协议,拖住了他们,我们觉得他们很有可能在主导权里跟我们纠缠。”

汪明华奇怪的问:“那份批文,我们也看到了。

批文里很明确啊,投顾决策有我司独立做出,合作机构不得干预。

这个主导权有什么好争的?”

“批文写得很清楚,但到了合同层面,银行不是直接推翻这条,而是在操作细节上加阀门。

比如要求单笔超过五千万美元的交易须提前四十八小时向银行备案,银行有权质询。

如果发现合规问题或风险敞口超标,可以一票否决。

我查过他们的历史合作,他们经常在通道合作里加上这一条。”

“四十八小时?”李清风皱眉,“市场里四十八小时够一个波段走完了。

等他们质询完,最佳的建仓点早就过去了。”

“所以他要的不是否决权,是时间。”胡宁安把水杯放在桌上,“备案期越长,我们的操作节奏越被动。

他在合同里多拖我们两天,就等于在实操层面收回了部分决策权。”

汪明华低头翻着批文复印件,又拿起冷燕飞带回来的合同草案,对照着看了很久。

然后她忽然开口:“你等下。

批文第六条写的是合作机构不得干预。

这个干预在法律上是有解释空间的。”

冷燕飞问:“什么空间?”

“如果银行只是要求备案,事后备案,不是事前审批,那就不构成干预。

批文没有禁止备案,只禁止干预。

备案和审批,在法律上是两个性质。

总行现在要的不是备案,是事前审批。

他把审批包装成了备案的样子,提前四十八小时、有权质询、可以一票否决。

这已经不是备案了,这是审批。

我们要做的不是跟他争备案期长短,是把审批打回备案。”

冷燕飞拿着笔在笔记本上记了两行,抬起头:“明华说得对。

我们可以同意备案,事后备案,不是事前备案。

所有的交易指令,我们做完了再报给银行。

银行可以事后审查,发现问题可以追责,但不能在事前卡住我们。”

“他们会说事后备案风险太大。”李清风摇头。

“那就在合同里加一条:如果银行事后审查发现我们的交易超出了批文框架或违反了风控红线,有权单方面暂停合作,所有损失由我们承担。”汪明华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很清晰,“把追责权给他们,把决策权留给我们。

这是用兜底换主动权。”

“你让谁兜底?

中睿会帮我们吗?”李清风说。

“兜得起。”胡宁安开口,“我用我在中睿的业绩分成加上个人资产,兜得住这笔交易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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