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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姓马的不如姓钱的(2/4)

刘北兄弟你说你一个人能抓住,是不是有点夸张了点呀?”

“不。

不只是我一个,还有他们俩,一共三个。”刘北指了指李大壮和谭四回应。

钱峰看看李大壮,又看看谭四,摇摇头:“刘北兄弟,你别怪我多嘴,这水猴子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

我以前有个兄弟,也想抓这玩意儿,结果……”

听了这话,樊哈儿不高兴了:

“你可别小瞧我北哥哦。

他可是我们村最厉害的猎户,上次一枪还杀了一头黑熊呢。

他厉害的狠呢,一只水猴子而已,算得了什么?”

“刘北兄弟是猎户呀?”钱峰看向刘北的眼神又变了,多了几分敬畏。

“算是。”刘北点头。

“真是真人不露相啊!

难怪能弄到这么凶的猎物呢!

行!

既然如此,那这水猴子我收了。

价钱嘛……一切都好说。”

“钱老板,刚才那个马老板都不敢,你敢啊?”刘北有些诧异。

“老马?”钱峰一脸不屑,“他算哪根葱?

胆子比兔子还小,能做成什么大买卖?

这水猴子,放到我手里才叫物尽其用!”

“哦?”刘北来了兴趣,“不知道是怎么个物尽其用法呢?”

“刘北兄弟你有所不知。

这水猴子长得虽然丑,可有些地方的大人物就爱收这玩意儿,把它们收去做成皮甲和皮靴。

只要你肯卖给我,一张皮我可最少可以给你这个数!”

说话时,他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十?”樊哈儿猜了下。

钱峰瞪了他一眼,“三十那是老马的价!

我说的是三百!

!

!”

“什么?”

闻言,李大壮,谭四,樊哈儿眼睛同时亮了。

“三百?”

闻言,刘北眉头微动,“那肉呢?”

“肉嘛……”钱峰摸了摸下巴,“腥是腥了点,但架不住稀罕啊!

我们酒楼也收这玩意儿做招牌菜,一盘水猴子肉,敢卖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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