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他活该(2/2)
凭什么秦春娇在外面,光鲜亮丽,她就要在家里粗布麻衣,灰头土脸的呢?
这辈子她也要漂漂亮亮,她也要光鲜亮丽。
老板在旁边说道,“你大姐我还有点印象,来买衣服的时候,有两个男的陪着她,一个长相斯文一些,陪着她在里面挑衣服,一个个子高,皮肤黑一些,但是更硬汉一些,后面这个站在门外等他们,然后你大姐挑好衣服后,他进来付款,之后就拎着衣服先走了。”
老板八卦十足地追问道,“那两个男人,哪个才是跟你大姐结婚却被她逃婚的啊?”
秦春起挑了挑眉头,“在古时候,那些大小姐,都喜欢跟什么人私奔呢?”
老板拍了一下额头,笑着说道,“文弱书生?
那你大姐肯定是跟那个长相斯文的男人跑了。”
秦春起点点头,“是的。”
那个男人看着文弱,实际上可一点都不文弱,他就是个斯文败类,跟秦春娇去了大城市后,很快就学会了一堆坏毛病,抽烟、喝酒,打牌,输了钱就找秦春娇拿,秦春娇拿了几次,后来就不愿意拿了,然后他就开始对秦春娇拳脚相向了。
但是秦春娇也不是个会吃亏的人,第一次被打后,第二天就收拾东西跟第二个男人跑了。
上辈子还是这个斯文男回老家来宣扬的,不然秦春起根本就不可能知道秦春娇所谓的逃婚,实际上是跟别的男人私奔的。
秦春起都怀疑这个秦春娇到底是不是重生的。
如果真的是重生的,为什么还要舍弃葛根,跟那个斯文败类跑呢?
而且葛根带秦春娇出来买衣服鞋子的时候,那个斯文败类也在,也就是说,葛根其实是知道秦春娇跟斯文败类的事情,差不多也猜到秦春娇跟斯文败类私奔了。
但他却还是喜欢秦春娇。
难怪秦春娇会将他当备胎呢,秦春娇就吃定他喜欢她,知道她只要勾勾手指头,他就会像条狗一样巴巴地跑过来,她自然不会重视他。
他有钱,她就回来。
他没钱,她就跑了。
葛根活该被秦春娇玩弄,谁让他就喜欢这样的秦春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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